根据《广东省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(试行)》(粤审委办〔2021〕25号)及《深圳技术大学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》(深技大发〔2021〕37号)的有关规定,经校领导批准,按照校党委组织部《关于对有关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委托函》要求,审计室派出审计组,自2022年10月14日起,对原后勤保障部主任靳红星、原基建部主任洪洵、原安全保卫中心主任鲁国强、原战略规划与发展办公室主任翟剑庞、原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副主任孙茜5位同志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。
审计期间,有关单位或个人若有需要反映的情况,可向审计组反映,单位反映情况请盖公章,个人反映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与联系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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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地址:C-3 1213 1214
深圳技术大学审计室
2022年10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