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广东省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(试行)》(粤审委办〔2021〕25号)及《深圳技术大学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》(深技大发〔2023〕53号)的有关规定,经校领导批准,按照校党委组织部《关于对有关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委托函》要求,审计室派出审计组,自2024年4月6日起,对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开发部主任杜晨林、人力资源部主任刘力文、计划财务部主任杨光东、信息中心主任张席、体育与艺术学院院长李真、教务部主任刘宏伟、国际合作与学生工作部主任曾思予、外国语学院院长钟玲、药学院院长贺震旦、分析测试中心主任朱海鸥等十位同志开展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工作。
审计期间,有关单位或个人若有需要反映的情况,可向审计组反映,单位反映情况请盖公章,个人反映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与联系方式。
联系电话:23256201
联系地址:C3-1213
深圳技术大学审计室
2024年4月6日